【唔想住呢度】認清內地租屋代理違法案例
不論是租客或業主都可能遇過不愉快的租屋經歷,而近日內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同國家發改委、公安部等部門公布了內地租屋代理的典型違法案例,當中包括了強逼交易、非法侵入住宅等罪行,大家又有經歷過嗎?
案例1) 強逼交易、非法侵入住宅
第一個案例是北京世紀恆遠房地產經紀公司以暴力驅逐租客,該公司的地產經紀向睇樓客收取500元人民幣將收取的租盤在網上平台公布,若睇樓客不願承租經紀公司不會退還手續費;如果承租人願意承租,必須簽訂至少1年租約。此外,若租客在交租期限逾時3日後仍未交租,經紀公司便強行扣除租客1個月租金及按金。而租客仍不交租或不搬走,公司則透過後備鎖匙入屋,強行驅趕租客。
案例2) 惡意剋扣按金及侵吞租金
第二宗是武漢錦寓通達房地產代理公司惡意剋扣租客按金,及侵吞業主租金。代理公司先與業主簽訂租賃合約,再將物業轉租。在收取租客按金及租金後,不將租金交予業主,租客退租後亦不退還按金。
案例3) 剋扣租金及違規貸款
第三宗是太原市創世紀房地產經紀公司剋扣業主租金,及違規進行租金貸款業務。租客向代理公司繳交租金後,公司不將租客轉交業主,令物業驅趕租客;該公司更與山西某小額貸款公司合作,以第三方擔保名義,由貸款公司為租客提供租金貸款。
案例4) 隱瞞物業安全隱患
第四宗是廣州市明潤物業管理公司隱瞞影響物業的安全隱患,當地住建局發現該公司旗下放租物業的消防安全不合格,但隱瞞該情況並繼續對外招租,違反有關規定。
案例5) 誘騙市民租樓
第五宗是瀋陽匠寓科技公司誘騙市民租樓,當時租客明確提出租賃2個月,但公司承諾可以租賃2個月,但合約需要簽1年,兩個月後退還按金。在合約生效1個月後,該公司要求租客履行1年期的合約,如果提前解約,租客需支付違約金或辦理轉租手續。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