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攻略】小心誤中移民陷阱?移民這些地方謬誤要釐清
近幾個月移民及海外置業的廣告遍地開花,除了傳統美、澳、英及東南亞國家外,數地方也有推廣,強調手續簡單,不需坐移民監等等,其實當中的陷阱處處,這些條件必需小心考慮。
台灣
謬誤:只要付150萬元投資移民便能入籍,一勞永逸
不少人誤以為都只需付150萬元投資移民到台灣開設公司入籍,但其實首年到台灣是不能打工的。另外如果你在港找的移民公司只是在香港有牌而台灣沒有註冊,有機會到台灣後被「過橋抽版」,讓你在台灣公司的開不成,又找不到人幫,白費了一大筆移民費。
馬來西亞
謬誤:第二家園計劃投資60萬元存款便可移民
其實馬來西亞並無移民計劃,只有移居,例如多年深受歡迎的「馬來西亞第二家園計劃」,只須投資60萬元存款便可以。但是,申請人只有一個10年的長期居留簽證,並不是正式公民,不能在當地受聘及享有公民福利。不過,這類國家不適合作事業發展及子女教育,只適合退休生活。
歐洲
謬誤:買樓就可以拿綠卡/永居
有移民顧問在宣傳歐洲移民政策時,常常以買樓「送」綠卡作口號。實際上,根據目前多數歐洲國家的購房移民政策,投資者最開始會有一定年限的臨時居留權,不過與永久居留權,即「綠卡」有一定的區別。新移民如想獲得永久居留權,則需要移民者依據歐洲各國永久居留條件再次申請。
購房移民歐洲後,無論是否直接獲得永久居留權,歐洲移民國家對於買房移民者在如何保留「居留權」上都有一定的要求,如坐移民監,不同的國家對於購房移民如何申請居留權、如何保留居留權都有不同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