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罰單】網信辦:滴滴置國家網絡安全於不顧,對其罰款80.26億人民幣

【天價罰單】網信辦:滴滴置國家網絡安全於不顧,對其罰款80.26億人民幣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布,對內地網約車平台滴滴處以80.26億元人民幣罰款。另外,對滴滴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程維、總裁柳青各處人民幣100萬元罰款。

經查實,滴滴違反《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的違法違規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情節嚴重、性質惡劣。

網信辦提到,從違法行為的性質看,滴滴公司未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監管部門要求,履行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義務,置國家網絡安全、數據安全於不顧,給國家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帶來嚴重的風險隱患,且在監管部門責令改正情況下,仍未進行全面深入整改,性質極為惡劣。從違法行為的持續時間看,滴滴公司相關違法行為最早開始於2015年6月,持續至今,時間長達7年。

滴滴回應指,對網信辦的處罰決定,集團誠懇接受,堅決服從。

製圖/編輯:Market Digest Edi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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