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廣東省緊急立法政府可徵用私人財產抗疫
為作應急防疫應變,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即時授權廣州和深圳市政府,在緊急時可徵用房屋、設施、物資等,是中國改革開放後首次。
廣東省人大常今早委會召開緊急會議,通過《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根據對抗疫情需要,政府及防控新冠肺炎指揮部可於在醫療衛生、資金保障、交通運輸、市場管理和野生動物管理等方面,實施臨時應急行政管理措施,合法地臨時徵用單位或者個人房屋、場地、交通工具,亦可要求有關企業組織提供疫情防控所需物資和日用品。
消息來源:廣東省人大常委會